原标题:关于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搬运转化服务组织存案的公示
依据《烟台市科技成果搬运转化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烟科〔2019〕38号)规则,市科技局依照要求对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搬运转化服务组织存案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仔细打量,安排专家进行了评定,拟对契合规范要求的11家组织进行存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贰言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供给必要的证明资料。单位提出贰言的,应在书面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用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贰言的,应在书面资料上签署实在名字并注明有用联系电话。匿名贰言和超出公示期限的贰言不予受理。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30室
联系电话:6786622
附件:2019年度烟台市科技成果搬运转化服务组织拟存案名单.xlsx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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