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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4-09 18:42:25  阅读:5545+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涵予

生育保险,前面小编介绍了非常多次了,不知道朋友们会不会觉得有点烦呢?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点别的东西。小编要为大家,的是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报销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请大家听一听小编的介绍。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且结算时为在保。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有哪些

根据《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定额标准为:顺产2750元、助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高于或低于标准都以定额为准。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定额进行补偿,市本级统筹范围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含孕期检查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2300元。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

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各县(市)和鄞州区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由各地制订。劳动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偿定额标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宁波生育保险报销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在这里,小编说一点题外话,宁波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城市,交通便利,物产丰富。小编建议朋友们在节假日可以去宁波游玩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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