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妇女需要分娩小孩,分娩后享有公司福利津贴和产假安排,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产假中还细分了许多安胎假、产前假、晚育假以及难产假等。那么,难产假是是什么呢?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从阵痛开始至子宫颈全开,平均为十二小时,若初产妇超过二十小时、有生产经历的产妇超过十四小时都算是过长;从子宫颈全开至胎儿出生,平均为两小时;宝宝出生至胎盘娩出,一般为五至三十分钟。在这三个阶段中,任何一个阶段不顺利导致生产时间过长,都可称为难产。而一旦确定难产,就要采取紧急方案,例如剖腹产等。待生产结束后,由医院开具难产证明,就可以申请难产假进行休养。
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家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期限为15天。但是,由于各地区标准不同,所以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区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整。例如广州在2013年颁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 规定难产的广东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比国家规定的难产增加15天产假,又多了一倍。
除此之外,难产中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难产假属于产假的范畴,因此,难产假的工资标准和产后假的标准一样,领生育津贴,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5天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