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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广东居民关心的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9-08 22:23:17  阅读:473+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谢雨欣

问题一:在政策落地签先怀二胎的孕妈妈怎么办?    

在广东省政策落地之前已怀的单独家庭,要在今年6月30日之前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为了使这部分群体尽快办理手续,相关机构将会开辟补办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将按照《条例》地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已经生了的,按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规定处理。“单独二孩”从今日起城乡一体、一步到位,全省范围内统一按照新条例实施。 

问题二:单独二胎已出生,还要交社会抚养费么?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因此,即使按现行双独政策,符合条件未审批就生孩子,也是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

只不过,缴交的社会抚养费相对超生的费用低一些,因为超生抚养费是按基数3至6倍缴交罚款,而未审批就生孩子的费用是基数的百分之二即可,如基数是3万元,需缴金额就是600元而已。而超生抚养费最高是基数的6倍,那就是18万元了。当然,到时候单独未审批就生育的情况是按照何种情况来征收社会抚养费,还要等省的实施细则。

问题三:已领独生子女证的单独夫妻,还能生二胎吗?

按照现行政策,应该是不影响再生育的。至于到时候是否要退回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就要看“单独二孩”实施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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