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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2017江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9-09 00:42:18  阅读:1190+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陈思璇

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性分娩前后的一段特殊休假时间。根据国情和地方情况,产假规定都会有所变化。2017年江苏省的产假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来看看。

根据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相较于之前的修正案草案,最新颁布的新计生条例再次送来了一大波福利。小夫妻选对休假日期,婚假产假都可延长。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最多可休149天假

按照《条例》关于婚假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正常婚假为13天。

条例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但是《条例》又特别增加了对于婚假和产假规定的补充条款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与其他优惠待遇。”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的江苏孕妇是不是很高兴啊,这样更能安心养胎了。带着愉快的心情,安心养胎,产下健康活泼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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